鹤壁市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鹤建建〔2006〕1号
各县(区)城建局,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建筑业统计工作,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5〕26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切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统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积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建筑业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按照《建筑业统计制度》要求按时报送统计数据,达到数据不漏报、不缺报。
二、建筑业统计工作具体要求:
(一)填报范围:
目前建筑业统计分为快速月报、季报、年报。
快速月报由全市一级资质等级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填报。(详见豫建建〔2005〕199号)。
季报和年报由全市资质等级内的各种经济类型的建筑业企业填报。
(二)报送时间:
快速月报为每月后1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季报为季后7日前报生产情况表,20日前报财务情况表。
年报为2006年4月5日。
(三)报送要求:报表的填报均由企业在网上直接完成。企业可直接登录网址:http://tj.hnecc.neg或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 (http://www.hngcjs.net),点击“河南省建筑业统计报表系统”即可录入数据。网上填报上传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后报市建设局建管处(408室)。
(四)其他有关事宜:
1、企业可从市建设局免费获得上网密码。
2、“建筑业统计报表制度”可在“河南省建筑业统计报表系统”中下载或查阅。
3、报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徐广东,电话:3386028。
三、对拒不上报的企业,市建设局要将各企业上报情况与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建设结合起来,视情节给予黄牌警告、不良记录、直至限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等处理。
附件: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200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