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设局
关于200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鹤建建〔2006〕2号
各县(区)城建局,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建设部、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市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现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05〕2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行业统计制度,报送监理统计报表是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法定义务,各监理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二、本次统计报表分书面报表和电子报表,各监理企业应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填报2005年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填报的统计数据负责。网上填报上传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并将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06年2月25日前报市建设局建管处(408室)。
三、市建设局对各企业上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并将汇总数据于2006年3月10日前形成汇总表报送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四、企业可从市建设局免费获得上网密码。报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建设局联系。联系人:徐广东,电话:3386028。
附件:河南省建设厅关于2005年度建设工程监理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工程 监理 统计 通知
鹤壁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6年1月16日印发
(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