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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字体:
作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 ] 评论:[]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介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鹤壁市人民政府重要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对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行业中介组织等进行监督管理。
(三)监督指导全市各类建设工程标准和定额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定期发布工程造价信息和造价指数;负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解释、补充子目及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调解和鉴定工作。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供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和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城市市容、园林绿化、环卫、市政、城管以及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五)负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及重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代建管理、协调等工作。
(六)负责拟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八)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街区、历史文化建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九)指导全市独立建制镇、乡镇、村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容镇貌整治、村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全市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研制和生产使用;负责新型墙改发展基金的征收、核退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研究和制订建筑节能发展规划,落实建筑节能政策;负责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房屋拆迁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机构进行行业管理。
(十三)负责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和教育工作。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建设行业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工培训教育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建设计划编制与统计工作,参与编制城建资金的使用计划,参与管理行业内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科室 
 
(一)办公室
(二)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三)组织人事科(老干部科)
(四)政策法规和信访稳定科
(五)工程建设管理处
(六)公用事业管理处
(七)市政管理科
(八)村镇建设管理科
(九)建设科技教育科(鹤壁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十)勘察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管理科
(十一)代建工程管理科
(十二)工程技术科
(十三)建筑节能管理科
(十四)监察室
 
三、市建设局直属二级机构 
 
(一)鹤壁市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
(二)鹤壁市城建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四)鹤壁市城建档案馆
(五)鹤壁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
(六)鹤壁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七)鹤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八)淇滨污水处理厂
(九)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十)鹤壁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四、领导成员
 
李嵩峰任党组书记、局长
杨太文任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彭树勇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先杰任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郑全智任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永林任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程昌林任副局长
王志武任副局长(博士团成员)
其他领导有:
蔡豫郑任正县级非领导职务
刘志富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单位党委书记、正县级非领导职务  
仇章成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张敢勋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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