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建设局
关于第二季度建筑业统计上报情况的通报
鹤建建〔2008〕45号
各县(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系统显示,2008年按时上报第二季度季报的建筑企业50家,未按时上报的40家(名单见附件),上报率仅53%。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业统计工作,提高建筑业统计上报率,决定对未按照时上报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若下季度仍未及时上报,我局将上报省建设厅,在企业资质年检时定为不合格,并建议省厅收回其资质证书。
希望各建筑业企业以此为鉴,切实做好建筑业统计上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鹤壁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通知》(鹤建建〔2008〕35号)要求,按时上报,共同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稳步发展。
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



